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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的法律形式除了敕令格式外还有?

1、宋朝的法律形式除了敕、令、格、式外,还有断例、指挥、看详、申明。宋代的法律形式在中国古代法律形态演变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它不仅是对隋唐法律形式的继承和发展,也是元、明、清法律形式的源头。

中国法律的历史发展之宋朝-宋朝法律的主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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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宋朝的法律形式除了赦令格式外还有编例。宋朝法律形式在唐代律、令、格、式基础上,增加编敕和编例,形成了律、令、格、式、敕、例并行的局面。

3、编敕,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,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。神宗时设有专门的编敕机构“编敕所”。 律与敕的关系 (1)仁宗前基本是“敕律并行”,编敕一般依律的体例分类,但独立于《宋刑统》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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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诰,周王对下级所训话。命,周王就具体事务向行政机关发布所命令。礼 ,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,包括多种规范内容。 遗训,先王的遗训。殷彝,法律中有利于统治者的内容。

5、南宋,在敕、令、格、式四种法律形式并行和编敕的基础上,将敕令格式以一事”分类统编,形成了《条法事类》这一新的法典的编纂体例。

中国法律的历史发展之宋朝-宋朝法律的主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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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《宋刑统·诈伪律》有“检验病死伤不实”门,《庆元条法事类》也有“检验”门及“检验格目”、“验尸格目”等敕令格式,具体规定了检查勘验制度。 宋朝法医学的发展达到新的水平。

宋朝的法律制度有哪些重***展

从整个两宋的法制变化来看,其法律思想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:北宋初至仁宗朝末年;神宗熙丰变法以后到北宋末年;南渡后至宋亡于元。

但北宋末至时期,统治者却增立越诉之法,大开越诉之禁,这在中国封建诉讼制度历史上是一个突出的变化。即位后,吏治的***,官吏的横敛,民不堪命。因此,在全国各地相继爆发了农民起义,对赵宋王朝统治形成了严重威胁。

《宋史·刑法志》说:“宋法制因唐律、令、格、式,而随时损益则有编敕”,明确指出了“编敕”在宋朝立法中的重要地位。

这是中国古代刑法的重要发展。其后产生了诸如《晋律》、《北齐律》等。《北齐律》首创“重罪十条”(亦称“十恶”);北魏、南陈法律中规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“官当”制度,对后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响。

宋朝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税契制度,印契是解决土地***的重要根据,凡“交易有争,官司定夺,止凭契约”。两宋品经济的发展,推动了债权法的发展,其内容较唐代进一步丰富。

宋朝法律制度有哪些重***展?

1、太祖开宝二年(公元969年),进一步规定印契(红契)制度及税契制度,即用官府加盖红印的契据确认土地所有权,以收取契约税的形式保护土地交易的合法性。 有宋一代,因不抑兼并政策和两宋之际的战乱,引起所有权的频繁变更。

2、鞫谳分司是宋代法政体制渐趋完善之重要标志,在狱案审判中起着积极的作用。宋代统治者非常重视“鞫谳分司”之制,在审判中始终坚持这一原则,并立法禁止二司在结案前的商议。

3、《宋史·刑法志》说:“宋法制因唐律、令、格、式,而随时损益则有编敕”,明确指出了“编敕”在宋朝立法中的重要地位。

宋朝的立法概况有哪些?

1、宋朝的主要立法活动包括:《宋刑统》、《编敕》和敕律并行。其中,《宋刑统》是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刻版发行的封建法典。在篇下分门,共213门,502条。

2、这是宋代立法的第一个特点。建国之初民国时期,宋太祖事务繁多,混乱不堪,没有时间制定新的法律。它主要遵循法定格式和五代编纂,并把圣旨作为随时损益的手段。

3、宋朝的立法继承自《唐律》,规定“诸奸者,徒一年半;有夫者,徒二年”。

4、两宋刑事政策在《唐律疏议》基础上多有损益,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: (1)维护地主对佃农的特权随着均田制向租佃制的转化,地主和佃客便成为两宋社会的两大对立阶级。朝廷通过刑事立法公开维护地主对佃客的特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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